西方中世纪只要男人有权益露大腿 (西方中世纪是一个怎样的时期)

2024-03-12 06:10:04来源:2021最新十大热门人气排行榜-科奇网作者:佚名 阅读量:

如今这个目迷五色的社会,露大腿是女人经常经常使用的手腕,大多都有出人意料的功效。女人润滑圆润的大腿也是很多广告吸引眼光眼球的独门暗器,简直百试不爽。但是,秀大腿这个来自西方的文明传统,在西方历史上,其实并不是这样,而恰恰倒上来。在西方历史上,露大腿是男人的权益,是男人显示姿色魅力的手腕。在14、15世纪欧洲的文学中,称誉男人大腿的文字不少,称誉女人大腿简直没有。这不是假正派的虚伪,而是过后的风尚和时兴。

欧洲历史上,从古希腊到中世纪,秀大腿都是男人的权益。古希腊男人的上身穿着大都很短,大腿基本上外露。奥林匹克较量时,男人还光着身子,但是,不准许女人进入。咱们如今能看到的一些古希腊的绘画中,女人都穿着长裙子。因此,即使在古希腊期间,露大腿也是男人的特权。这或者也是造成古希腊短袖风尚颇盛的要素。

男人穿短衣露大腿的习气,到欧洲中世纪依然盛行,女人则出现一些变动。古希腊期间的女人只管穿长裙,但是,质料比拟薄。到古罗马时代,欧洲人经过阿拉伯全球辗转获取了中国的丝绸,成为男人和女人最初级的衣料。但是到中世纪教会统治期间,欧洲女人的裙子不仅是长,而且很厚,还不贴身。要用裙撑把严惩的裙子撑起来,连休息妇女也这样。因此,欧洲历史上,女人在很长期间是不能显露大腿的,至少关于有位置的女人是肯定的。所以,不是欧洲中世纪文学不称誉女人的大腿,而是在那个年代,人们在公收场所简直见不到女人的大腿。

一些不凡身份的女人,例如妓女,也只能在不凡场所露大腿,不像男人可以在任何场所露大腿。欧洲芭蕾舞的前身叫作脚尖舞,最后的时刻,芭蕾舞的裙子只管比普通人的裙子短一些,但还是不露大腿。不像如今这样,用硬撑将短裙子支起来,纯正是个装璜,屁股看得清分明楚。芭蕾舞早期的体现魅力关键来自脚尖,而非大腿,所以才被称为脚尖舞。关于普通妇女来说,地下露大腿是一种罪过。

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被宗教法庭判处死刑,用火刑烧死,其中一条罪名是:女人穿男人的衣服。这条罪名实践上就是说圣女贞德穿男式的紧身裤,而不是像女人的本份那样穿裙子。圣女贞德穿男式的裤子,还不是间接显露光大腿,只是因紧身裤显露女人大腿的形状,都是一条莫大的罪名。当然,圣女贞德有自己的理由。她要在男人的军队中,指挥男人作战,穿裙子人造不繁难,尤其是,那时刻欧洲女人是没有贴身内裤的。这也是中世纪欧洲女性肯定穿长裙的要素。但是,在教会看来,女人穿男人的衣服显露大腿,就是魔鬼的化身。

如今的女人为了显露大腿,大腿两侧高开叉曾经不过瘾,超短裙是常备的衣物。但是,超短裙并非专为现代女人而专门设计,其源头也来自欧洲历史上的贵族男性。中世纪的欧洲女子,除了穿紧身裤显露大腿外,与其搭配的上衣,成为现代超短裙的鼻祖。为了让男人大腿的诱惑充沛展现,上衣便越来越短,其中一种方式就是如今的紧身夹克。但是,有钱有位置的贵族女子,普通都会在短上衣的下摆弄出一圈装璜,这便成为现代超短裙的前身。在一些中世纪的绘画中还能看到,莎士比亚时代的人物很多都如此。

穿紧身裤、短上衣这种衣服在过后属于贵族特权,普通人不能穿。过后教会规则,普通人若穿这种衣服要罚款。而且,即使贵族穿这种衣服,上衣也不能太短,由于,假设太短,前面会显露屁股,前面会显露生殖器形状,显然很不雅观。但是,教会的禁令并不都有效,尤其到文艺振兴以后。因此,有人就发明了随身佩挂或背挎的小包,相似中国后人挂在腰间的荷包,目的是遮挡一下前面凸出的生殖器形状。

挎小包、挂荷包的习气普通都是有闲人的喜好,休息者没有这个必要,也不繁难休息。休息者假设要随身携带一些物品,放在严惩的口袋里就行了。只要有闲人才会把小包、荷包挂在外面炫耀。在欧洲,由于教会对奇装异服不雅观的限度,造成男人开局挎小包,成为一种时兴和身份的意味。起初也缓缓加长到女人那里。同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样,欧洲贵族女子在发明了荷包后,包便越来越大,法国作家拉伯雷曾经对此有过讥刺。但是,如今女人的挎包如同也越来越大了。从露大腿、紧身裤到超短裙、带挎包,时兴的风尚出现了阴阳倒转。不知道未来能否还会再颠倒。


为何中世纪露大腿是男人的特权?

欧洲历史上,从古希腊到中世纪,秀大腿都是男人的权利。 古希腊男人的下身衣着大都很短,大 腿基本上外露。 奥林匹克比赛时,男人还光着身子,但是,不允许女人进入。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一些古希腊的绘画中,女人都穿着长裙子。 因此,即便在古希腊时期,露大腿也是男人的特权。 这可能也是导致古希腊短袖风气颇盛的原因。 男人穿短衣露大腿的习惯,到欧洲中世纪依然流行,女人则发生一些变化。 古希腊时期的女人虽然穿长裙,但是,质料比较薄。 到古罗马时代,欧洲人通过阿拉伯世界辗转得到了中国的丝绸,成为男人和女人最高级的衣料。 然而到中世纪教会统治时期,欧洲女人的裙子不只是长,而且很厚,还不贴身。 要用裙撑把宽大的裙子撑起来,连劳动妇女也这样。 因此,欧洲历史上,女人在很长时间是不能露出大腿的,至少对于有地位的女人是必然的。 所以,不是欧洲中世纪文学不赞美女人的大腿,而是在那个年代,人们在公开场合几乎见不到女人的大腿。 一些特殊身份的女人,例如妓女,也只能在特殊场合露大腿,不像男人可以在任何场合露大腿。 欧洲芭蕾舞的前身叫作“脚尖舞”,最初的时候,芭蕾舞的裙子虽然比一般人的裙子短一些,但还是不露大腿。 不像现在这样,用硬撑将短裙子支起来,纯粹是个装饰,屁股看得清清楚楚。 芭蕾舞早期的表现魅力主要来自脚尖,而非大腿,所以才被称为“脚尖舞”。 对于普通妇女来说,公开露大腿是一种罪过。 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被宗教法庭判处死刑,用火刑烧死,其中一条罪名是:女人穿男人的衣服。 这条罪名实际上就是说圣女贞德穿男式的紧身裤,而不是像女人的本份那样穿裙子。 圣女贞德穿男式的裤子,还不是直接露出光大腿,只是因紧身裤露出女人大腿的外形,都是一条莫大的罪名。 当然,圣女贞德有自己的理由。 她要在男人的军队中,指挥男人作战,穿裙子自然不方便,尤其是,那时候欧洲女人是没有贴身内裤的。 这也是中世纪欧洲女性必须穿长裙的原因。 但是,在教会看来,女人穿男人的衣服露出大腿,就是魔鬼的化身。

为什么欧洲中世纪男人喜欢秀大腿

因为那个时候的人认为他们的腿毛是很美的一个东西,就像是现在的发型一样。 只不过现代人越来越觉得腿毛是个累赘

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精神——忠诚和利益之间的矛盾

西方的等级君主制是一种有趣的封建制度。 这种在影视、文学作品《权力的游戏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。 帝王给予大封建主土地和保护的同时,大封建主要向帝王提供军队和保护;大封建主在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小封建主,小封建主反过来要效忠大封建主并积极服兵役;小封建主在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并为自己的臣民提供保护,当然农民要努力耕种好好干活。 单膝跪地一句“我愿意效忠于您”就能建立君臣关系。 所以契约精神格外重要,但是契约精神再强人们也难逃人性的泥沼。 利益至上,背叛的事儿也并不罕见。 不管是剧中还是现实,统治者一边繁琐建立君臣关系的仪式,一边琢磨其他防止背叛与被背叛的方法。 前者在于提高背叛的心理成本,举个例子来说: 我认小明做干爹,最初只需要我俩当面商榷,我认他做爹这件事只有我俩知道,但是后来我不承认了。 于是小明想了个办法,小王认他做爹的时候他找了个中间人小李,让小李见证小王认他做爹,但是小王和小李私下关系甚好,没多久小王也不承认了……于是,小明以后认儿子需要带上十个八个见证人,这些见证人各种各样,有神职人员、有大封建主、有学士……不但如此还要向上帝保证,甚至立下字句。 此举虽然大大提高了背叛者的心理成本,但是对于厚颜无耻的人来说,贵族的荣耀根本无法和切实可见的利益相比。 这时候又有了其他预防背叛者的手段。 《权力的游戏》中,席恩这个铁民既是狼家的养子也是狼家的人质。 “你宣布效忠我,那你得把儿子给我养着,要是背叛我,我就把你儿子杀了。 ” 这种手段并不罕见,在以世袭为主的君主制中,血缘就是一切,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、英国还是中国。 和我国的和亲换汤不换药,无论怎么美化都是人质交换和平,虽然文成公主和亲吐蕃历史意义重大,但是依然不能否定她的悲剧命运。 松赞干布修过一大一小两座“昭寺”大的给了他爱的人,小的给了文成公主…… 吸血鬼德古拉是一个文学形象,但在历史上确有其人物原型。 弗拉德三世,与其叫他吸血鬼不如叫他穿心魔,最臭名昭著的极刑“刺刑”就是这家伙发明的。 竖起一根长棍,再把犯人的菊花涂满黄油,然后…… 然后人在重力的作用下缓缓下滑,这个过程非常久,命大的可能可以坚持好几天,最终长棍的顶端可能会从身体的各种地方钻出来,也许是肚子,也许是脖子。 遭遇这种酷刑的人,死因除了穿刺而死外,还有阻塞、暴晒、休克等等,总之刺刑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快速死亡,所以长棍的尖端不会太尖,整根长棍顶部略细,底部越来越粗。 毫无疑问,这种设计也是为了增大痛苦。 据说,弗拉德三世之所以会成为这种魔鬼,是因为他曾做过人质。 15世纪,弗拉德二世·德拉库里成为瓦拉几亚亲王,同时不得不臣服效忠于强大的奥斯曼帝国,弗拉德三世和他弟弟成了人质,虽身为皇子但是国家力量衰微,在身为人质期间饱受折磨,童年时长遭受鸡奸和虐待。 Emmm所以沉迷于爆人菊花的刺刑,似乎有点道理。 黑暗中的灵魂有罪,但真正有罪的是制造黑暗的人——维克多雨果 作为一个“有故事”的男人,他频频成为作家笔下的素材,有的过分丑化有的过分美化,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残忍的悲剧人物。 “一个人无端微笑,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。 ” 《恶魔城》里德古拉的形象(真的很好看的美国动漫) 扯了这么多,现在回到等级君主制。 在封建社会,普通百姓有机会步入贵族吗? 无论中外,普通人还是有机会步入贵族享有特权的,我国主要以科举制为主,西方则可以选择成为一名骑士。 科举制不必赘述,时至今日,高考依然是很大一群人改变命运的途径。 成为一名骑士并不比科举考试简单,首先,7岁的时候就要被送去一名准骑士家中做侍童,日常学习骑士礼仪,然后在14岁是成为侍从学习骑士精神,等到21岁时经历一系列繁琐的仪式后才有可能成为见习骑士。 成为见习骑士后,还需要取得战功才能变成准骑士,被授予封地。 虽然骑士属于贵族阶级,但是封地小的可怜,也许只有一个庄园,日常还要为效力的领主征战,做一名专职军人。 骑士和其他贵族不同,无论是影视中还是书籍中,骑士总是高大勇敢、英姿飒爽又彬彬有礼、懂得尊重女性、乐于帮助弱小。 毋庸置疑,就算是今天骑士精神依然有它的闪光点。 骑士的日常除了打仗外还有比武。 《权力的游戏》中,百花骑士在和魔山决斗时,骑了一匹发情的母马,魔山的公马看到母马后情绪高涨,让魔山跌落马背输了比赛。 魔山气急败坏一刀劈开了战马血溅四方,和百花骑士落落大方地和少女们谈笑风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 一方是莽夫一方是骑士,素养的差距是武力值无法弥补的,智商也是。 骑士文化的黄金时期是12世纪,对于欧洲人来说,打杀异教徒更富有传奇色彩。 骑士除了效忠领主和国王外,还要对上帝和宗教绝对的虔诚。 不知从何时开始,骑士蒙上了浓浓的宗教色彩,“圣骑士”这个名词成了当今多款游戏中的职业。 十字军东征时期,宗教骑士们手上的鸢尾盾代表着他们保护教会的指责,手中十字形的双刃剑则代表正义,一方面他们是教会的利刃斩杀异己,另一反面他们也是教会的信徒需要祈祷寻求宽恕。 十字军运动之后,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,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。 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,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。 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,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。 骑士文化从十字军时期的辉煌慢慢走向了衰微。 “最后”一个骑士唐吉坷德像极了“掉光毛的老孔雀”在他身上看不到丝毫骑士文化的璀璨,看到的只有滑稽和荒诞。 若能避开狂喜,悲痛就不会来袭——太宰治 故事发生在一个骑士绝迹的时代,主角沉迷骑士小说,热爱骑士文化,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,不但自己册封自己,还要拉着邻居做自己的仆人,到处“行侠仗义”却四处碰壁。 和时代格格不入的言行举止让人觉得荒诞可悲。 他的所作所为就好比我突然对你说:“我是梁山第一百单九将,既然华润万家卖的猪肉少了1两,洒家一定帮你讨回公道……”。 “唐吉坷德过后所有骑士都像唐吉坷德。 ” 《唐吉坷德》这本书成功打破了很多人对骑士的幻想,最后书中的主句在出尽洋相后颓然醒悟,立下遗嘱告诉侄女“千万别嫁给看骑士小说的人”。 《唐吉坷德》所展现的荒诞骑士形象,解构了人们对骑士一贯的看法,就像是非主流文化辉煌时期,各类青年纷纷效仿,但是突然有人表示非主流滑稽搞笑,于是非主流成了一个贬义词。 如今还有严格遵守骑士精神,履行骑士素养,理想做骑士的人吗? 有,但是他骑着马上街我第一个爆笑,不管他是什么人,在我看来都是唐吉坷德。 唐吉坷德虽然是个艺术形象,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带带大师兄(孙笑川)俨然成了当代中国的唐吉坷德,他颠覆了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。 在过去,偶像往往是被人尊重的、羡慕的,而带带大师兄却截然相反,塑造了一个全新的偶像形象。 但是“孙笑川之后所有偶像都像孙笑川”是否能够实现,那还是个未知数。 最终,我们再次回到封建制度上。 在我国,男权思想根深蒂固,其实和“小农经济”有很大关联,男性作为体力劳动的核心,是一家老小的核心生产力,地位可想而知。 但是欧洲真正的骑士爱情,并没有故事中说的那么美好,骑士往往更喜欢去撩那些财力、地位雄厚的贵妇。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方面职能减弱,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,讲究礼仪、风度而非武力。 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,男子大都外出打仗,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,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,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,由此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。 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,骑士为利益而结婚。 而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,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,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。 但是你要知道,舔狗舔到最后应(一)有(无)尽(所)有。 虽然“唐吉坷德后的所有骑士都像唐吉坷德”但是骑士精神或者说骑士文化,却没有被唐吉坷德的荒诞幽默所取代,它们超脱于骑士这个职业,在文学艺术中得到了新的升华,除了《权力的游戏》中频频出现骑士形象外,游戏作品更是常见。 好比是武侠题材的游戏在我国经久不衰一样,骑士文化也植根于欧美游戏中。 《魔兽世界》中白银之手骑士团的提里奥弗丁早已圈粉无数,作为他的迷弟我也想整一把灰烬使者。 《魔兽世界》太大众我们今天不聊它,聊聊东方人宫崎英高眼中的骑士、荣耀与王。 《黑暗之魂》这款游戏的难度大到盖过了它的优点,为何这样说呢?因为在你还没有感受游戏的优点时你可能已经被难度劝退了,手残党可能连新手关都过不去。 但是成功入坑你会发现这个游戏的设定有极强的代入感,因为不那么清晰的剧情需要你一步步探索,在你不断变强后,你感受不到秒天秒地的快感,只能愈发察觉历史的车轮终将碾过一切。 “你努力改变的只是无关改变。 ” 在游戏背景故事中,葛温王下有四骑士,狮、蜂、鹰、狼。 狮子被称为猎龙者温斯坦,他手中的长枪可以放出雷电射穿古龙的铠甲。 在过去,葛温王最大的敌人就是盘旋在天空中的古龙,而雷电是它们最大的克星。 现在的猎龙者温斯坦守在王城大厅中,保护者太阳王葛温的子嗣。 为何沦落成保镖?因为历史的车轮碾过了和龙奋战的年代…… 鹰被称作鹰眼戈夫,和漫威的鹰眼一样,他们都很会射箭,但是不同是黑魂中的鹰眼是一个巨人,也是王下四骑士中唯一一个巨人,种族的隔阂不能阻止他对葛温的耿耿忠心。 虽然葛温是一位明君,但是这不意味他的孩子也是明君。 在古龙灭绝后,戈夫的实用价值直线下降,但是碍于他的巨人身份又不适合做“保镖”,于是葛温德林用蜡封住了戈夫头盔的小洞,鹰眼戈夫成了瞎子…… 有人要问“为什么不摘下头盔?” 因为他是一个骑士,宣誓效忠葛温时戴上了头盔,摘下头盔意味着背叛,但是戴着被蜡封住的头盔就永远无法拿起自己的大弓,他深知自己是一名骑士所以选择做了一个瞎子…… “飞龙尽,良弓藏” “狡兔死,走狗烹” 这不经让我想到了《权力的游戏》中的奈德斯塔克,他也是一个重视自身荣耀的人,但是荣耀是盔甲也是软肋,奈德最终因此玩输了权力的游戏,在君临万万吃瓜群众以及自己女儿面前被斩首。 和奈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詹姆兰尼斯特,外号弑君者,毫无荣耀可言手刃了自己的君主疯王,然而就是他毫无荣耀的举动救了整个君临,让他活到了第八季。 至于狼,他被称为深渊漫步者,和詹姆相似之处就在于他为了做“正确”之事,和深渊缔结契约,获得了漫步深渊的能力,在深渊中斩杀生源的怪物,保护自己的家园。 与恶龙缠斗过久,自身亦成为恶龙;凝视深渊过久,深渊将回以凝视——威廉尼采 深渊漫步者阿尔特留斯在于深渊厮杀时最终被深渊侵蚀,虽已神志不清但依然屹立不倒,这时的他不在需要征战,需要的只是一个人给他解脱。 就像被称为王之利刃的蜂所说的那样“给他个痛快,挽留他最后的荣耀”王之利刃基兰是王下四骑士中唯一的女性,同时也是深渊漫步者阿尔特留斯的恋人。 最后在阿尔特留斯解脱后自刎了。 《黑暗之魂》中的骑士的结局都不怎么美好,留下的只有精神,在葛温王全盛时期,有一批守护王城的银骑士,他们身着银色盔甲气派威严。 但是混沌火焰中诞生恶魔后,银骑士和恶魔展开了无尽的厮杀,最后银色的盔甲被烟熏黑,变成了黑骑士…… 征战骑士被教宗沙力万派去他乡远征,被赐予名为“宗教之眼”的戒指,这个戒指能让人变强的同时也会让人变成野兽最终发疯。 沙力万为何要给自己的骑士这种邪恶的东西?因为替他远征的人都是前朝余臣,直接杀了多可惜…… 当然黑魂的世界中除了葛温还有其他的王,巨人王尤姆是罪业之都的王者,他统治的臣民并非巨人而是普通人,他深知自己的臣民不信任自己于是将名为“风暴管束者”的巨剑交给了他的臣民。 “只有风暴能够击倒大树” 还有一把交给了他的好友洋葱骑士,希望洋葱骑士在他发疯的那一天能杀了自己。 最终洋葱骑士在友情和诚信直接选择了诚信,用风暴管束者击倒了“大树”,毫无疑问手刃挚友对洋葱骑士的打击是致命的,他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也失掉了最好的朋友…… 时至今日,虽然“骑士已死”但是骑士精神却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成了美德的一部分,骑士文化更是不断地在文学、影视、艺术之中绽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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